人民网社区访谈观感
昨天上午人民网社区的文化论坛有个嘉宾访谈,请房地产大亨潘石屹谈企业文化(访谈实录)。
人民网社区经常搞在线访谈,以强国论坛居多,算是那里的一个特色。应时的话题不少,每次访谈之后经整理编辑,会是很成型的一篇,对网站内容无疑是一种丰富,或显示对热点的敏感,或显示对主流话题的跟进。访谈成果的大模样与访谈过程的引导很有关系,比如虽然在线的提问五花八门,但总有些提问比较照顾嘉宾的情况,也能符合成文后主流网站、主流媒体的文章“范式”,像概况啊、意义啊之类。所以有的访谈,看结果不如看过程有趣,一些提问(虽然已经过滤)看起来很好玩。也有些访谈整体内容是不错的,比如某些相对比较具体一些、不那么宏观庞大的话题。
这次在文化论坛搞的潘石屹访谈,话题没那么宏大,也非关政治,所以访谈过程中的帖子放得比较利索,一些多少带点“刺儿”的提问,还被加上了星星,不知是肯定其精彩,还是提请大家注意。
潘石屹的企业文化观
这个访谈的话题,在我看来比较无聊。潘是大亨中比较活跃和出彩的人物,房地产现在又是舆情纷涌中的一处热闹的漩涡,如果话题个人化色彩更重一些,或者干脆奔着房地产去,应该更热闹刺激。企业文化这种题目,倒像是拿个泛泛的题目当幌子,反正把人招来热闹热闹。大概是因为我不懂“企业文化”,所以有关企业文化的问答,我没什么特别的感觉。况且,潘在访谈开场就说他的企业没什么自己的特殊文化,这个题目对他来说不那么对路。当然,潘还是交待了他的“企业文化观”,摘录如下:
-
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,是不可分离的,不能够脱离整个社会的文化,谈单独的企业文化,把自己的企业搞成像一个土围子一样。
我们的企业没有我们自己的文化,我认为一个企业不应该把自己的文化搞得特别突出。因为,企业是社会的一个整体,应该是跟这个社会的文化息息相关的,也应该适应社会的文化。
一个企业不应该有自己独特的文化,应该同这个社会的文化息息相关,是这个社会文化的一部分。如果一定要说的话,我想负责任、互相关心、互相尊重、给社会带来好的产品,公平、创新,应该是我们企业的文化。
一个优秀的企业文化,应该是当代的,是和这个时代息息相关的。当前最大的两个趋势,一个是城市化,另一个是国际化。这是影响我们当今生活最大的两个趋势,谁也不能阻挡,谁也阻挡不了。如果是要阻挡,就会受损失,我们就会走弯路,就会给我们造成浪费。作为一个房地产公司,我们要顺应这两大潮流。在城市建房子,搞房地产开发,实际上也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一部分。
潘石屹与按摩乳的隔空“对话”
这个访谈也有我感兴趣的部分。
我是访谈进行中跑去看的,因为我一看见“文化”这俩字,就想起前些天看过一篇按摩乳那里的好玩的文字“关于潘石屹”。那篇文字中,按摩乳说了一句让我感觉特经典的话:“搞房地产的人都是破坏文化的,像潘石屹这样既破坏文化又疑似有文化的人实在不多。”
按摩乳文中提到了他所领教的潘的艺术“造屹”。一是看到一册关于西部的照片集,“发现这本印刷如此精美的画册里面竟然没几张能看的照片。再看,哦,原来是潘石屹的作品《西行25度》。我在想,他有一架很好的照相机,然后就可以把那些拍摄水平跟我差不多的垃圾出成精美画册。垃圾再怎么包装也是垃圾”。二是到潘的博客看了看,感觉是“怎么这么土,亏丫还是搞房地产的,也不讲究讲究。有个模版居然用他的那个‘西行25度’,真是太自恋了”。三是最好玩的,“有一次,丫跟朱伟说,我们《三联》的文化版面可有可无,朱伟回来就给我们文化部的同志开会,说要取消文化栏目,没有文化内容的《三联周刊》,还有人看么?大概后来朱伟也明白了文化版面对《三联》这本杂志的重要性,没上潘石屹的当,起劲写起了‘有关品质’”按摩乳最后感慨说:“有钱人就是这样,想干嘛就能干嘛,钱越多他们就越想标榜自己有学问。操,学问这东西是标榜出来的吗?”
如遥相呼应一般,人民网的访谈中,有些话题跟按摩乳记叙的事情还真对上茬儿了:
-
我是希望别人把我的当一个普通的人看待,既不是商人,也不是明星,也不是文化人。
我还是挺喜欢看书的,前天朱伟送给我一本书叫《有关品质》,我现在看了一半,我认为写得挺好。朱伟在送这本书的时候,先交给了我的同事,我的同事打电话告诉我,说朱伟写了一本书《有关品味》,我突然想,朱伟这个文化人怎么也赶时髦,谈什么品位、穿什么衣服、喝什么酒。我收到他这书以后,一看是我的同事说错了,是《有关品质》,看完之后,我是非常感动的,确实作为一个人品质比品位更重要。
像我们这样年纪的人,小时候受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》保尔·柯察金的影响,从心理看不上小资的,也看不上小资文化。
204条,一边呆着去
潘的答问中还有几句也挺有趣,是谈对律师秦兵的看法:
秦兵是一个非常偏激的律师,他出了一个几百条的《合同范本》,基本上对房地产发展商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任何一条要达不到,都可以退房。我记得有一条是购买房子500米之内的,不得有电磁波,有电磁波就要退房。也就是说,在购买这些房子500米范围之内,任何人都不能打手机。所以,我想没有任何一个客户和发展商按秦兵的这个几百条的合同去签。这几百条合同的《范本》,唯一的作用就是表达的一个情绪,一种客户对房地产发展商不满的情绪,其他的没有任何建设性。
首先,这段话的语气中表露出这次访谈中几乎是惟一的一次“激动”。我感到好玩的是,我国当代的房地产大亨们平时都是好堂皇、好绅士的,但一遇到秦兵的那个204条购房合同,就爱冲动。同样的说法,潘至少在一年以前就说过一次:
-
虽然我和秦兵个人关系很好,但秦兵拿出来的这份合同令人不能接受,就说其中两条,一条是购房后在居住区500米以内不能有电磁波,否则开发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。手机信号就是一种电磁波,谁能避免呢?还有一条是一打开水龙头,水温就要达到四五十度的规定温度,这是可能的吗?消费者是上帝当然没错,但它的基石应该是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。
而秦兵在他解说其204条时,也话中带刺地提及:
-
有一次在开会时,一名比较伟大而且知名的开发商当场骂我是骗子,说我让买受人因为水温不够就退房,其险恶用心于搞乱市场。
我查了一下,那个被潘斥为没有任何建设性的秦兵204条,关于电磁波与500米的部分,主要内容似乎与潘的“引述”不大一样:
-
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,包括寻呼台发射台、移动电话发射台、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;如果有此设施,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,买受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,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。
当然,不论谁的解读最正统,气粗的只可能是大亨,潘就曾对秦直言不讳;毫无疑问,这种直言不讳也是说给所有购房者听的:
-
我敢肯定,没有一个开发商敢用你的“204条”。秦律师,你如果到我这里来,我只能说,“请先喝杯茶,然后请走吧……”
(2005.3.31)
